本文摘要:湖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报拒绝,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,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月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农村(不含县镇)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艰难学生,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月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艰难学生。
湖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报拒绝,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,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月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农村(不含县镇)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艰难学生,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月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艰难学生。通报具体,享用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艰难学生比例,按全日制月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%确认。将武陵山、罗霄山集中于连片类似艰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(不不含县城),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全部划入享用助学金范围。